濮阳市恒丰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均苯四甲酸酐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2018年7月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关于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及环保法相关要求,濮阳市恒丰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 11月 20 日成立专项验收组对“濮阳市恒丰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均苯四甲酸酐项目竣工”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濮阳市恒丰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附:验收人员信息表)。
验收组根据《濮阳市恒丰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均苯四甲酸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濮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石化路西段永龙化工院内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2200吨均苯四甲酸酐项目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濮阳市恒丰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均苯四甲酸酐项目位于濮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石化路西段永龙化工院内。占地面积37.28亩,分为2座氧化车间、1座二酐车间、污水处理站、原料、产品仓库、辅助设施配套工程等。项目劳动定员为 45 人,每天双班每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为300工作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8月濮阳市恒丰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濮阳市恒丰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均苯四甲酸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4月7日濮阳市环境保护局以濮环审[2016]14号文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并投入运行,运行期间,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基本稳定。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71%。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濮阳市恒丰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均苯四甲酸酐项目。根据该项目建设内容、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本次验收监测指标主要是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1-1~1-2。
(1)废水
废水监测内容见表1-1。
表1-1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污水进、出口 | pH、COD、BOD5、悬浮物、NH3-N | 3次/天,检测3天 |
(2)废气、噪声、废水监测内容见表1-2
表1-2 废气、噪声、废水监测内容
污染物名称 | 采样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水洗塔废气 | 排气筒出口 | CO、非甲烷总烃 | 3次/天,连续2天 |
包装间袋式除尘器 | 排气筒出口 | 颗粒物 | |
二酐车间废气 | 排气筒出口 | 丙酮、非甲烷总烃 |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下风向2# 下风向3#、下风向4# | 颗粒物、丙酮、CO、非甲烷总烃 | 4次/天,连续3天 |
厂界噪声 | 东厂界外1m处、南厂界外1m处、 西厂界外1m处、北厂界外1m处、 | 等效声级 | 昼、夜各1次, 连续2天 |
表3-8 项目主要变动情况
环评批复阶段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丙酮循环罐、回收罐采用内浮顶,均设置有排气口和进气口,排气口处设有水封 | 丙酮储罐地埋 | 生产需要 | 否 |
项目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制水设备废水一起排入濮阳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第三濮清南干渠,排顺河沟,最终汇入马颊河 |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水参与物料反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制水设备废水、捕集器冷却水、水洗塔废水、地面冲洗水,二酐车间废水,捕集器冷却水经冷却水池收集冷却后回用于捕集器用水, 不外排,制水设备冲洗水、水洗塔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废水收集池,废水收集池内加入部分新鲜水后,一部分回用于水洗塔,由于水洗塔用水为处理氧化工序废水用水,不直接与项目产品以及物料接触,水洗塔用水不会影响产品品质,废水经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于水洗塔,部分外排污水管网后进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 优于原环评设计 | 否 |
两个氧化车间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两座水洗塔处理后,经2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氧化车间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两座水洗塔处理后,经2根2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优于原环评设计 | 否 |
项目变化优于原环评设计。综合以上,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废水:采用“水解酸化池+接触好氧池+生物炭曝气池”的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于水洗塔,部分外排污水管网后进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废气:水洗塔废气:利用水雾喷淋形成的液膜对废气中的固体颗粒物进行吸附,同时在喷淋的过程中降低了废气的温度,使得马来酸酐凝固,对其进行吸附。吸附后的废气通过22.5m高排气筒排放。
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酐车间废气:丙酮循环罐、回收罐均设置有排气口和进气口当储罐进料时打开排气口阀门,排放气经水封吸收后排放
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风机、筛分机、各种泵类。治理措施:经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催化剂、滤渣、废活性炭设置专门容器收集后设危险废物标志,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作为厂区绿化堆肥。
绿化:本加油站裸露地面已进行绿化及硬化。
监测结果表明,1车间1、2生产线的各项废气经水洗塔吸附处理处理后,在验收监测期间CO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0×10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0.8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3kg/h;2车间3、4生产线的各项废气经水洗塔吸附处理处理后,在验收监测期间CO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8×10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9.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9mg/m3,排放速率为0.1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二级标准限值50%要求,以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相关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小于等于60 mg/m3)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丙酮在验收监测期间丙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2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4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50%要求,以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相关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外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8mg/m3,CO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mg/m3,丙酮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62mg/m3,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0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废水在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的pH检测均值为7.07~7.16,悬浮物浓度均值范围为28~37mg/L,化学需氧量浓度均值范围为43~62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均值为8.7~13mg/L,氨氮浓度均值范围为0.19~0.39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的要求。且满足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在验收监测期间检测值范围:昼间52.5~54.9dB(A)、夜间434~44.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该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689t/a、氨氮0.00078t/a,符合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备案中化学需氧量1.01t/a、氨氮0.0011t/a。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该项目基本按照环评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进行了建设,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管理制度健全。该项目通过验收。
2018年11月20日